本来对于广肇公所交来的善款“英洋一万元”,东南济急善会认为“此数较巨”,准备将其“作为东南济急会第二批解款”,“仍与道胜熟商,汇至天津,由津设法运京”,“转交陈香轮给谏等收明示复”。[114]但这种由东南济急善会统筹汇款的方式很快发生变化,在东南济急善会上海致北京的第五号公函中,有这样一段文字:
兹弟官应据广肇同人面称,第四号函内托汇之广东同乡集款,已自行商明道胜汇寄,刘吉六等亦已附轮北上自行收放,第四号函内所称各节应无庸议。[115]
善款“自行商明道胜汇寄”,并派人“北上自行收放”,表明广肇公所将依靠自身的关系和力量独自展开对被困于京津地区的粤籍官绅商民的救援行动。在这个过程中,郑观应依然起到了无可代替的重要作用。广肇公所选定刘吉六、吴云樵前赴京津救援后,此二人北上事宜便主要由郑观应安排。在致陆树藩、潘炳南的信中,郑观应表示因为爱仁轮船“舱位少、搭客多”,故“敝同乡公举刘吉六、吴云樵二君先坐‘广济’轮船”前往京津招呼。郑观应时任轮船招商局会办,作此安排应为易事。对于刘、吴二人在京津地区的安全事宜,郑观应也多方筹划:一是托陆树藩代请“刘、吴二君护照”,“如不能即日交来,请代带至天津面交刘、吴二君可也”;二是请日本驻沪领事[116]“函托天津领事招呼”;三是致函陆树藩等,希望其“求英法领事函致其天津领事照应”[117]。可以说,郑观应的关系网为粤籍绅商的庚子援救行动提供了关键性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