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古王国时期有关这2类法庭审判的情况,我们没有见到任何资料。
五、国王对地方行政的控制
反映古王国时期地方上的情况的资料很少,因为我们见到的考古发掘资料主要是首都地区的资料,对地方上的发掘很不充分。因此,以现有的资料勾画一个大概轮廓也是很困难的。不过,有几点可以说明一下。
在中央政权和地方诺姆之间,上埃及设有上埃及官邸,有上埃及首长。布利斯特德认为其可能设置于古王国末期。[68]乌尼就曾做过上埃及首长。《剑桥古代史》的作者认为,下埃及官邸、下埃及首长的设立要晚些,可能要到第11王朝时期。[69]但在《大臣乌尼传》里讲到国王任命他为“上埃及首长”时,还讲到“上下埃及的各首长和地方长官”,“上下埃及僧侣首长”,在《霍尔胡夫传》里也讲到他是“下埃及司库”,佩比-纳克赫特的铭文也称自己是“下埃及国王的司库”,等等。这表明,在古王国时期的末期,可能也设立了下埃及官邸和下埃及首长。但上下埃及首长是什么职务说不太清楚,从《大臣乌尼传》的内容看,它也有自己的赋税。铭文说:“我两次使所有应对这里上埃及官邸纳税的交税,两次使所有应对这里上埃及官邸担负义务的服役。”[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