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所谓原作的风格,似乎很抽象,它究竟指什么?
答:我也一时说不清。粗疏地说,风格是作者的性情、气质、思想、感情、时代思潮、风气等等的混合产品。表现在乐曲中的,除旋律、和声、节奏方面的特点以外,还有乐句的长短,休止的安排,踏板的处理,对速度的观念,以至于音质的特色,装饰音、连音、半连音、断音等等的处理,都是构成一个作家的特殊风格的因素。古典作家的音,讲究圆转如珠;印象派作家如德彪西的音,多数要求含混朦胧;浪漫派如舒曼的音则要求浓郁。同是古典乐派,斯卡拉蒂的音比较轻灵明快,巴赫的音比较凝练沉着,韩德尔的音比较华丽豪放。稍晚一些,莫扎特的音除了轻灵明快之外,还要求妩媚。同样的速度,每个作家的观念也不同,最突出的例子是莫扎特作品中慢的乐章不像一般所理解的那么慢:他写给姊姊的信中就抱怨当时人把他的行板(andante)弹成柔板(adagio)。便是一组音阶,一组琶音,各家用来表现的情调与意境都有分别:萧邦的音阶与琶音固不同于莫扎特与贝多芬的,也不同于德彪西的(现代很多人把萧邦这些段落弹成德彪西式,歪曲了萧邦的面目)。总之,一个作家的风格是靠无数大大小小的特点来表现的,我们表达的时候往往要犯“太过”或“不及”的毛病。当然,整个时代整个乐派的风格,比单个人的风格容易掌握;因为一个作家早年、中年、晚年的风格也有变化,必须认识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