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为了实现某个既定的管理目标。
只有当容短护短这一行为本身不超过某条临界线时,采取容短护短的方法,才是有价值的,可行的。作为一个精明的领导,就应该充分利用手中执掌的选择权,灵活掌握容短护短的“度”,放手大胆地“袒护”自己的下属。
(1)在可宽可严的情况下。
只要下属认识较好,群众又能谅解,就应从宽处置。
(2)在可早可晚的情况下。
对于下属的过失,不妨搁一搁,给下属一个将功补功的机会,视其表现如何,再做处理。
(3)在可高可低的情况下。
不妨将下属的缺点评估得低些,将下属的过失性质评估得轻些。充分利用用人行为伸缩度向人们提供选择的自由,作出“偏袒”下属的用人抉择。
(4)在可大可小的情况下。
对于下属的短处或过失,不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尽量缩小处理的规模以及处理后产生的影响面。
【计 谋】 灵活掌握容短护短的“度”,是护短的关键点。
容短护短的小技巧
获取理想的容短护短效果,不仅需要严格掌握界线,灵活掌握选择度,而且还需要巧妙运用各种最有效的方法。
恰到好处地将自己的用意传递给下属,使下属既能明白总经理为什么要偏袒他,以此极大地激发起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