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在哲学和心理学上的意义远远大于其文学价值。美国科罗拉多州监狱不知是不是受了它的启发,用马来帮助改造犯人,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犯人一般都对管理他们的监狱人员怀有抵触情绪,疑心大,戒备心强,甚至怀有一种莫名的憎恨,不愿意沟通,对马则不会。于是,监狱就让犯人驯马。
通过驯马,犯人无一例外地都爱上了马,白天驯马,晚上阅读驯马的书籍,看有关驯马的录像资料,简直入了迷。马实在是一种可爱的动物,母马怀胎十一个月才生小马驹,每胎只生一个,比人还金贵,天生就懂得优生优育。农民管马叫“大牲口”——这一个“大”字足以突出了马的高贵和灵性。历史上良马救主的事不胜枚举。马越通人性,人越通马性,人就越感到马的善良和值得信赖。犯人们在一种自视优越的感觉中不知不觉地接受了马对他们的教育。犯人从驯马中体会到任何管教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懂得了无论是与人还是与动物沟通都是一种技巧。他们有了责任感,有了耐心,生活中也有了一个目标。当他们将来再回到家里和社会上的时候,就会用这种耐心面对生活了。
马不光成了监狱里不说话的管教者,也被一些中学拉去当了“助教”。城市的孩子大都没有接触过真马,学校开设“生命科学课程”,教他们懂得动物的行为、繁殖、卫生,让他们养出一匹健康快乐的马。一下子把总是惹是生非的学生,有特殊问题的学生以及天资聪颖的学生都吸引到一起。佐治亚州的西贝因布里奇中学,自从有马协助教学以后,学生的学习成绩上升了百分之三十二,缺课率降低了三分之二,公开说“喜欢上学”的学生由过去的百分之二十五提高到百分之九十五。第一个把马牵进学校的教师西蒙森说:“这些孩子大部分操行有问题,但是为了能控制五百公斤重的马,首先必须学会控制自己。这就是我们的出发点,这是个缓慢的过程,关键是让每个孩子都有归属感。马只是用来吸引他们的。”(见《读者文摘》二〇〇〇年九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