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掩体!反击!”
路明非躲在凉亭的石柱后,对着胸口的无线电大声嘶吼。
他在下达命令的时候也没闲着,抓住对方换子弹的空档,从腰中抽出两柄沙漠之鹰,双手举枪,齐射。
这是大口径的手枪,足以击倒非洲大陆上迁徙的斑马,威力极大,后坐力也大的惊人。可他双枪齐射颇有些施瓦辛格的潇洒味道,连手臂都不带抖的,精准无误地抹掉了恺撒派出的七人小队。
这是个巧妙的时机,恺撒总共派出了两支小队,他们交叉射击互相掩护。可就在第一支小队清空弹匣翻滚着回到掩体的时候,却遭到了路明非无情的击杀,被巨大的动能击退。
剩余的七人小队跟见了鬼一样,再也不敢正面露头,而是借助新生联谊会的前线阵地当掩体,打冷枪。
“明明你的枪法什么时候这么好了?”不远处有人喊。
是罗纳德·唐。
他趴在一尊半人高的石墩后,有半截身体没入了校长珍贵的百慕大草坪,这些精致且优美的草坪何时经受过这样的“蹂躏”?纷纷跟被霜打了一样,抬不起头。
“前些天练的!”路明非回答,声音淹没在呼啸的子弹声中。